进口至越南&泰国的单证要求

发布时间2024-07-02 09:59:30
发布源:上海货代公司,罗新国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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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
1.托运人/收货人/通知方

(1)均须提供准确的名称。

(2)均须提供具体且完整的地址。

(3)须提供准确的收货人Tax Code:

A.Tax Code应为连续数字序列,不包含特殊字符,如“空格,-,+,/,*....”。

B.若为指示收货人,通知方须提供Tax Code。


2.货物HS Code

须提供6位或8位的商品HS Code。


3.货物描述

(1)货物品名和描述须按照如下格式填写:

Cargo name#HS Code#Description of Goods,其中,“Cargo name#HS Code”为必填内容。

(2)不同信息之间务必使用“#”号隔开。

A. 货物名称须与HS编码对应。

B. 品名及货描中,须包含货物名称、包装件数和数量等,不得填写与品名无关的信息。


4.申报港口代码/港口名称

须提供准确的装港、卸港、接货地和交货地,如有中转港也须准确申报。


5.字节限制

越南海关限定托运人、收货人和通知方的字节数最大值均为256(含空格)。


6.改单要求

(1)向越南海关申报进口舱单后, 越南海关不接受“托运人”信息更改。

(2)舱单申报后,对“收货人”、“目的港”及提单上任何信息的修改,托运人须向我司提供其沟通传达更改信息的英文版电子邮件记录,以便越南海关清楚地了解更改原因。


7.危险品

进口至越南胡志明卡莱港的危险品须在卸船后24小时内疏港,转运、中转集装箱或卡莱CFS仓库的拼箱除外。


进口至泰国的货物

唛头

(1)必须显示唛头信息。

(2)唛头不能包含以下任意一种情况:

A. N/M

B. NO MARK

C. NO MARKS

温馨提示:向泰国海关申报进口舱单后,托运人若申请更改收货人,原收货人公司须出示同意更改收货人的信函。

来源:物流巴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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